钟文法(1914—2001)江西省兴国县人。一九三0年参加中国工农工军。一九三一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一九三三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地皮革命战争 时期,任红九军团第三师八团青年干事、连政治引导员,红三十二军第九十四师营政治教导员,军政治部青年科科长。参加了长征。抗日战争时期,任八路军一二0 师三五九旅七一八团连政治引导员、营政治教导员,八路军留守兵团骑兵团副政治委员,三五九旅政治部组织科副科长、科长。解放战争时期,任冀东军区政治部组 织部副部长,自力第十旅政治部主任,东北野战军第九纵队二十五师副政治委员,第十一纵队三十二师政治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中国人民解放军师政治 委员,军政治部副主任、主任、武汉军区干部部部长,武汉军区政治部副主任、主任、副政治委员。一九五五年被授予少将军衔。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五届全 国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