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炌(1583~1650) 号昭明,字淑贤,江西分宜山泗村人。天启年间进士,授中书,考选户科,初任中书舍人,后历任户科、礼科、吏科给事中,太常大理少卿、大理正卿、顺天府尹、吏工二部左侍郎、都察院左都御史。
在他近二十年仕宦生涯中,一向为官耿直,办事公道。任中书舍人时,主试湖广,临时称得人;任大理寺卿时,夙亱匪懈,竭尽厥职;任顺天府尹、京兆尹时,以 严驭吏,以宽洽民;任吏部左侍郎时,郑重从事,夙弊一清。崇祯皇帝在敕命中称他是“洁己奉公之选”,并褒扬他“使吏部有清贞自力之名”。
元至正二十年(1360),陈友谅与朱元璋争天下,占有袁州等3府,暂借粮一年,陈败北,“黎伯安妄将借征册籍抱献明太祖希赏”,后成“岁额”。至正二 十二年袁州残将欧普祥遣子纳降时,又误将袁郡亩田纳粮3乡斗(每斗3升)报为3官斗(每斗10升),造成袁郡税负特重中的独重。明嘉靖三十八年 (1559),户部向省加派辽饷亩田派银3厘5毫,后续加至亩田9厘,江西按原税粮石数加派,原税负越重者,加得越多。造成袁民不堪重负,饥寒交迫,避难 接踵。钟炌怀以公正与同情之心,倡头邀集在京袁州籍官员袁业泗等6人,向皇上秉笔呈报《减派辽饷公疏》。《公疏》陈词激烈:“袁民拊膺莫可奈何,嗷嗷一 郡,膏血已尽,骨髓俱竭,向犹称贷饶家,今家家疲于竭泽,遍闾阎皆冷落,即贷无可贷也”,“每岁万千之金,从何而出?”“然剜己之肉,谁无不平之鸣”。他 以见义勇为的气概,提纲契领地揭露与抨击元末乃至明朝封建统治者对农夫的残酷掠夺。后经皇帝御批“照亩均派”。从此,袁郡(分宜等4县)每年减纳赋税银 1.2万余两。
明王朝熹宗皇帝重用宦官魏忠贤,魏勾结客氏(熹宗奶妈)攀掌朝廷大权期间,跋扈嚣张,结帮营私,卖官鬻爵,妄图窃取帝位。钟炌疾恶如仇,不随波逐流,怀着“众人皆浊我独清”的情思,告假归里闲居。
公元1627年,明熹宗归天,崇祯皇帝朱由检登基,钟炌复出,随后,升任都察院(与六部平行)左都御史,掌管弹劾建言,会同吏部司官吏考察、升迁、黜 陟,会同刑部理司法刑狱,并会同大理寺行驶相干职权。这时,对魏残余势力内侍邓希诏为非作歹,企图卷土重来之事,会同刑部侍郎张承诏(分 宜人)会审,皇帝不明原形,将《会审疏报》说是“忤旨”,两人均遭暗算,罢职免官。张承诏后复出,钟炌因忍受不了朝廷一塌糊涂,又见当朝政权风雨飘摇之 势,已无返朝任职志趣。于崇祯十三年(1640)携妻并随带皇帝敕封相干圣旨,挂冠归里。闲居袁州府治宜春台右侧。除见府县利弊事有所建言外,罕言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