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整理广西鍾氏族谱文化研究会总会直属群体涉外省鍾氏族谱文化交流人员的公告
全体区内鍾氏宗长、宗亲,各省鍾氏宗亲同仁、各涉外族谱文化交流群成员: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鍾氏族谱对外文化交流秩序、统一对外联谊口径、纯净跨省族谱交流队伍、维护广西鍾氏宗族整体形象,杜绝个人私自对外发言、私自对接外省宗族事务、私自传播未审族谱资料、随意代表广西鍾氏对外表态等乱象。确保桂、粤、湘、赣、闽、浙等全国各省鍾氏族谱文化联谊、资料互证、联谱对接、宗亲互访工作严谨、合规、统一、权威。
经广西鍾氏族谱文化研究会总会理事会专题研究、集体表决,现决定对本会所有直属涉外省鍾氏族谱文化交流群体及对外交流人员进行全面梳理、登记备案、规范整顿、统一管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整顿工作目的
族谱文化跨省交流、联谱互证、宗亲联谊,事关我鍾氏源流正统、史料真伪、省区宗族形象与联谱大局。
本次专项整理旨在:正本清源、规范对外、统一口径、杜绝乱象、严谨治学、诚信联谊。杜绝个人随意对外发声、乱传谱稿、私设对接、随意承诺,彻底规范广西鍾氏对外族谱文化交流体系,树立严谨、公正、诚信、正统的广西鍾氏对外形象。
二、本次规范整理范围
1. 本会所有直属涉外省鍾氏族谱文化交流微信群、交流平台;
2. 所有以广西鍾氏族谱文化研究会总会名义在外省参与联谱、交流、对接、研讨的宗亲人员;
3. 所有参与跨省族谱资料互传、源流讨论、联谱对接、省外宗亲互访的在册人员。
三、对外交流人员统一管理规定
(一)实行对外交流人员登记备案制
即日起,所有代表广西鍾氏参与外省联谱、源流考证、谱稿交流、跨省联谊的宗亲,必须纳入总会统一登记备案。
未备案人员,一律不得以广西鍾氏族谱文化研究会总会名义对外发言、对外对接、对外传谱、对外参与联谱定论。
(二)统一对外交流口径
1. 凡涉及广西鍾氏源流、始祖考证、支系划分、字辈正误、族谱修订、联谱定论等重大学术问题,一律以本会理事会、编审组最终审核定论为准。
2. 任何个人不得私自对外否定本会考证成果、私自发表个人观点代替官方结论、私自向外省宗亲散播未定谱稿、争议观点。
3. 跨省答疑、源流对接、谱籍互证,统一由总会指定专人、专项小组对外对接。
(三)规范族谱资料外传管理
1. 所有广西鍾氏未定稿谱稿、内部史料、支系秘档、原始老谱照片,严禁个人私自外传外省、私发网络、私传外人。
2. 对外交流展示的谱料、文献、资料,必须经编审组审核允许后方可公开。
3. 严禁断章取义、截取片段谱料对外误导外省宗亲、制造源流争议、造成联谱混乱。
(四)规范对外身份与言行纪律
1. 所有外出交流宗亲,一言一行皆代表广西鍾氏整体形象,必须文明、严谨、谦逊、诚信交流。
2. 禁止在外省宗亲群搬弄是非、对比诋毁、贬低各地宗亲、挑起省区派系争议、制造联谱矛盾。
3. 禁止私自以“广西总会代表、广西主编、广西负责人”等名义私自对外自称、私自许诺、私自组织跨省活动。
4. 禁止借跨省族谱交流之名,拉帮结派、私下牟利、私收费用、私自开展商业及个人行为。
四、严禁行为清单
1. 严禁无备案个人私自代表广西鍾氏对外参与联谱定论;
2. 严禁私传未定稿谱书、内部考证资料至各省宗亲平台;
3. 严禁在外省鍾氏群发表争议言论、否定总会学术成果;
4. 严禁私自对接外省联谱事务、私自承诺联谱条款;
5. 严禁利用跨省族谱交流制造矛盾、抹黑广西鍾氏形象。
五、违规处理办法
1. 初次违规、言行失范:警告教育、限期整改、登记在册;
2. 多次私自对外发声、私传谱料、不听劝导者:取消一切对外交流资格、移出所有涉外交流群;
3. 私自乱下定论、传播错误谱论、制造跨省源流争议、严重扰乱全国鍾氏联谱大局、损害广西鍾氏声誉者:永久取消本会一切学术、联谊、参会资格,全区通报;
4. 造成全国鍾氏联谱重大错乱、源流误导、严重负面影响的,理事会保留追责权利。
六、工作实施安排
1. 登记梳理阶段(即日起7日内)
所有长期参与外省族谱交流、联谱对接的宗亲主动报备登记,由总会统一造册、规范管理。
2. 整顿清整阶段(7—10日内)
对所有涉外交流群组人员进行甄别清理,清退无关人员、无备案乱交流人员、屡发争议人员,纯净对外交流队伍。
3. 长期常态化管理
今后所有跨省族谱文化交流、联谱研讨、资料互通,全部归口总会统一统筹、统一审核、统一口径、统一对外。
七、附则说明
本次专项整理规范,是为严肃谱学纪律、端正交流风气、守护广西鍾氏正统源流、维护全国联谱大局,不针对任何个人。
望全区宗亲自律自重、谨言慎行、遵规守矩,在外树立广西鍾氏严谨治学、厚德诚信的优良家风族貌,同心共建全国鍾氏联谱伟业。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正式生效,最终解释权归广西鍾氏族谱文化研究会总会理事会所有。
特此公告!
广西鍾氏族谱文化研究会总会理事会
二〇二六年九月六日(丙午年七月廿五)